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工餐厅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5浏览次数:157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工餐厅管理与服务工作,方便广大教职工生活,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服务,维护学校教工餐厅正常秩序,在听取部分教职工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资源保障管理分委员会同意,有关职能部门制定了《华东师范大学教工餐厅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 教工餐厅就餐人员范围。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特殊聘任教师、人事代理教职工、博士后、访问学者和本校离退休教职工等人员凭本人校园卡方可在教工餐厅用餐。

    2. 2017918日起,符合教工餐厅就餐人员范围的本校教职工须凭校园卡刷卡从通道机进入中山北路校区河东食堂3楼教工餐厅就餐,一人一卡。

    3. 就餐人员请自觉遵守教工餐厅管理办法,文明用餐,共同营造教工餐厅整洁卫生、安静舒适的就餐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华东师范大学教工餐厅管理办法(试行)

 

                                           后勤保障部

                                         2017915

 

 

 

 

华东师范大学教工餐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教工餐厅管理工作,方便广大教职工生活,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服务,维护教工餐厅正常秩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教工餐厅现指中北校区河东食堂3楼教工餐厅和闵行校区夏雨厅3楼教工餐厅。

第三条 教工餐厅主要为教职工工作日中午提供午餐,学校根据教工餐厅运行情况给予教工餐厅一定的补贴。

 

第二章  就餐人员范围

    第四条 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特殊聘任教师、人事代理教职工、博士后和访问学者等人员凭本人校园卡方可在教工餐厅用餐。

    第五条 本校离退休教职工凭本人校园卡方可在教工餐厅用餐。

第三章  供餐服务

    第六条 教工餐厅为教职工提供花色品种多样、价廉物美可口的菜肴,实行明码标价,采用校园卡POS消费终端机(或微信POS机、校园卡自助结算系统、银行卡POS机等)进行结算。严禁收取现金。

第七条 教工餐厅为教职工免费提供米饭、水果(酸奶)、汤、餐巾纸和牙签等服务,就餐人员免费领取,一人一份,米饭不限量。

第八条 为保障食品安全,严禁携带其他餐厅的食物和餐具到教工餐厅用餐。

第四章  就餐规程

    第九条 教职工须凭本人校园卡刷卡进入教工餐厅用餐,一人一卡,仅限本人使用。

    第十条 教职工选菜后须凭校园卡进行就餐消费金额的结算,严禁不刷校园卡进行就餐消费的行为。

    第十一条 教职工应文明用餐,厉行节约,自觉排队、维护教工餐厅秩序,营造教工餐厅整洁卫生、安静舒适的就餐环境。请勿高声喧哗,影响他人就餐。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校园卡是教职工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严禁将校园卡借给他人使用。否则,一经发现,将通报学校及有关院系并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教职工在教工餐厅就餐时,如发生校园卡读卡错误、误扣款等问题,请持校园卡到信息办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7918日起施行,试行一年后视情况再作修订。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

 

                   后勤保障部  人事处  财务处  信息办  校工会  老龄办

                                     201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