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4-05-12浏览次数:376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退休教职工办理公积金支取,无需单位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退休教职工可在领取退休工资后第二个月携带身份证直接至建行办理公积金提取。可办理公积金提取的建行网点可致电95533查询。

关于退休职工公积金信息更改:个人信息有误的老师可先致电闵行校区包老师,电话:62233384-0-372,办公地址:闵行校区行政楼1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