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奖励费

发布时间:2014-05-12浏览次数:322

享受独生子女费待遇的退休教职工,请带好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4)独生子女证。

到户口所在街道计划生育委员会办理手续,填写《领取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申请审核表》,随后将审核表交至人事处,联系电话:62233122。独生子女奖励费由社保中心一次性发到退休教职工社保养老金卡。

目前奖励标准为:婚后只有一个子女奖励5000元;婚后不生育子女奖励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