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事办理

发布时间:2014-05-12浏览次数:450

1.去世者家属或所属单位将去世者的情况上报校老龄办。

2.所属单位领导派人上门慰问家属。

3.所属单位协助家属办理丧事:

(1)成立治丧小组(5人);

(2)草拟讣告,征求家属意见,最后由治丧小组领导审定;

(3)草拟悼词或生平简介(逝者相关信息可到人事处档案室查阅),征求家属意见,最后由治丧小组领导审定。

阅档须知查阅人需是党员;需出具阅档介绍信,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悼词、生平简介、讣告拟好后需送人事处档案室存档。

(4)追悼会时,为学校和校老龄办代办理花圈各一个,经费向校老龄办报销。

4.举行追悼会或遗体告别仪式的基本程序(供参考):

(1)追悼会的基本程序:

 ①介绍参加追悼会的主要领导和来宾以及收到的主要唁电、唁函和花圈;②默哀、奏哀乐、默哀毕;③致悼词;④家属致答词;⑤向遗体(或遗像)三鞠躬、向遗体告别;⑥领导慰问家属;追悼会结束。

(2)遗体告别仪式的基本程序:

在参加遗体告别仪式的人员进场时发给每人一份去世者的生平简介,除不致悼词和答词外,其余程序均同追悼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