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退休教职工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5浏览次数:213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退管办《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退休职工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沪退办[2025]2号)及上海市高校退管会相关工作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做好对退休教职工的关心关爱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送到广大退休教职工的心中,让广大退休教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健康幸福晚年。现就2026年全年关心关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实践要求。倾情做好退休教职工关心关爱工作,通过建立系统性、可持续的关心关爱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使组织的关怀可感可及。

二、工作内容和开展时间

1.“冬送温暖”活动:2026年元旦—2026年春节前

2.“夏送清凉”活动:2026年7月—8月

3.“重阳送温情”活动:2026年10月(敬老月)

三、慰问范围

1.身患重病、一老养一老、抚养残疾子女、遭受意外重大灾难的退休教职工;

2.高龄、独居、孤老和空巢等退休教职工;

3.失独、失能和失智等退休教职工;

4.退休时间较长、长期未曾走访过的退休教职工;

5.退休后仍工作在为老服务一线的块组长、志愿者;

6.主动发挥政治、智力、实践经验等优势,为社会和单位发展力所能及开展志愿服务的政治坚定、作风优秀的退休老党员;

7.曾为社会和单位做出过突出贡献,退而不休继续发挥老有所为作用的老专家、老教授、老艺术家、老劳模、老工匠及各类先进人员。

四、工作要求

1.加强认识,狠抓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退休教职工关心关爱工作,积极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做到早谋划、早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引导各方力量加入到关心关爱工作中来,各单位负责人和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带头走访,不断提高帮扶力度。

2.精准施策,提质增效。探索创新工作方法,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全面掌握本单位退休教职工的基本情况与实际需求,推动关心关爱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3.严明纪律,规范运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统筹落实好关心关爱工作经费,做到全过程监督,确保专款专用、规范透明,使关心关爱工作有效开展。

4.注重宣传,营造氛围。积极组织各类退休教职工活动,多维赋能退休生活。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优势,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讲好暖心故事,广泛传播尊老敬老文明风尚。

五、实施举措

1.老龄办将按常规分两次下拨全年退休活动费,并于1月下拨“送温暖”专项福利费,于6月下拨“送清凉”专项福利费。经费将依据各单位退休教职工人数规模、80岁及以上人数规模以及历史集中慰问支出等因素,综合计算。各单位可根据下拨经费总额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提早安排“送温暖”“送清凉”慰问工作。如确有不足,可向老龄办书面说明原因申请增拨。

2.各单位应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集中慰问活动,于7月-8月开展“送清凉”集中慰问活动,于10月重阳节前后开展走访慰问、“回娘家”、茶话会、祝寿会、“三看”等形式多样的“送温情”敬老活动。通过走访慰问,达到每位退休教职工三年内至少接受1次代表本单位党政的电话慰问或上门走访的目标,实现三年全覆盖,把学校的关心关爱传递给所有退休教职工。

3.各单位应通过日常了解和前期排摸,合理确定每次集中慰问对象名单,慰问标准一般每人每次500元。慰问信模版见附件1(供参考),可通过电话、邮件、微信、信件邮寄等各种方式送达慰问对象。

4.各单位从本单位退休福利费中报销慰问金,并及时将慰问对象信息录入离退休信息系统。报销方式有两种:

(1)为避免现金流转风险,请尽可能在财务系统通过相应经费项目进行酬金申报。

(2)如需领取现金进行慰问,请填写《退休教职工困难补助单》(见附件2),并在财务系统进行预约申报,持预约单和补助单到财务处柜台报销现金。如由报销人统一代领现金,实际发放时应留存好签收单或发放证明备查。

5.“送温暖”“送清凉”“送温情”工作结束后,请填写《关心关爱工作汇总表》(见附件3),汇总关心关爱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慰问人数、总金额、参加慰问人数、工作记录、典型事例等信息,及时报老龄办备案。

联 系 人:李海芬、王辉

联系电话:62232488、62232295

电子邮箱:llb@admin.ecnu.edu.cn

办公地点:普陀校区电化教学楼115室


附件1:关心关爱慰问信(参考模版).docx

附件2:退休教职工困难补助单.docx

附件3:退休教职工关心关爱工作汇总表.docx


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