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五批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23号)要求,现启动宁夏师范大学银龄教师招募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在身体许可、家人同意、自愿参加的前提下报名。
一、学校简介
宁夏师范大学坐落于宁夏南部六盘山下历史名城——固原市原州区,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是宁夏唯一的师范类本科院校。
二、资格条件
华东师范大学事业编制退休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在70(含)岁以下,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为支持宁夏师范大学创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聚焦中国古代文学、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等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优先从这四个专业具有博士学位和具备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退休教师中进行选聘。
三、工作职责及要求
以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为主,短期授课、学术讲座(报告)为辅,指导学校教师做好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把先进教学方法、科研理念、管理经验传授给受援高校。
长期银龄教师,支援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每学年承担不少于64课时的教学工作,参与指导1项课题研究,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若干学术讲座、教研等活动。
短期和远程银龄教师,按照“突出实效、形式多样、 时间灵活”的原则,根据受援高校需求,认真做好支教、支研工作。
四、待遇保障
(一)薪酬保障
1.银龄教师援派期间退休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
2.教育部银龄教师补助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正高级职称教师10万元/年;除教育部发放的补助外,学校为每名来校长期或短期任教的正高职称银龄教师发放8000元/月工作补贴、副高职称银龄教师发放6400元/月工作补贴,每学期发放5个月;为线上任教的银龄教师发放100元/课时工作补助,按照实际课时发放。
(二)差旅报销
宁夏师范大学每学期为银龄教师报销2次往返派出地交通费用(飞机经济舱标准,高铁、动车二等座标准,火车硬卧标准)。
(三)生活保障
宁夏师范大学为银龄教师提供免费公寓标间一间,配备必要的生活设备;对来校任教的银龄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发放标准300元/月,每学期发放5个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四)配备助教
宁夏师范大学为每位银龄教师配一位青年教师为助教,协助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工作。
(五)其他保障
华东师范大学在宁夏师范大学提供的服务保障之外,做好兜底补充工作。为银龄教师安排派出前体检,提供保险和医疗方面的补充支持,关心关注银龄教师及其家属,给与探望慰问等待遇,尽力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五、报名方式
有报名意向的退休教师可电话联系华东师范大学老龄办,如符合宁夏师范大学招募需求,老龄办将协助教师下载并填写《宁夏师范大学“银龄计划”意向登记表》(点击下载),于2024年11月27日前发送至老龄办邮箱。老龄办将通过一定方式对报名教师进行政审考察。如同意派出,材料将上传至教育部银龄教师信息系统,并转宁夏师范大学。
老龄办联系人:李海芬老师、王丽娟老师
联系电话:021-62232488
电子邮箱:llb@admin.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老龄办
2024年11月21日